一、技術人員
應具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人數不少于5人,且具備與其所承擔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能,其中中級職稱以上人員比例不低于機構全體人員的40%。所有技術人員(含授權簽字人、抽樣人員、管理人員)應經專業技術、標準化、計量、質量監督與管理以及相關法規知識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上崗證或合格證應標明準許操作的儀器設備和檢測項目。
二、技術負責人
應當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并從事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5年以上。
三、質量負責人
應當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并從事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5年以上。質量負責人依據其職責應具備內審員資質。
四、授權簽字人
須經考核合格,并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3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授權簽字人應經材料核查和筆試考核通過才可授權。
五、業務管理部門負責人
應熟悉檢測業務、標準、法律法規等,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六、檢測技術部門負責人
應熟悉本專業檢驗業務,承擔著本部門檢測結果最終把關的職責,具有相應技術職稱和檢測工作經歷,熟悉本專業檢驗業務,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七、質量監督員
應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了解檢驗工作目的、熟悉檢驗方法和程序,以及懂得如何評定檢驗結果。
八、內審員
應經過培訓并具備資格。進行質量審核時應獨立于被審核工作。
九、從事計量檢定和種子、動植物檢疫、轉基因產品等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檢驗人員
須有相關部門的資格證明。
十、食品檢驗機構的檢驗人員和技術管理人員
應當經培訓考核,并持有培訓考核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