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公布防護用品檢測認證機構名錄,緊急下放防護用品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權限,優化認證檢測機構許可審批,為135家檢驗檢測機構辦理資質認定648項次,組織372家防疫物資檢驗檢測機構開展盲樣考核和能力驗證,對97家醫療器械檢測機構開展重點檢查,為27家海關實驗室關鍵檢測項目辦理緊急擴項。
為負壓救護車、醫用冰箱、空調、照明電器等社會捐贈防疫物資做好檢測認證保障,全國實施防疫物資第三方檢測35.7萬批次,鼓勵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為22萬家企業減免費用11.4億元。
(二)深化改革激發市場活力。
試點推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制度,1050家機構采用告知承諾方式獲得許可。采取文審和自我聲明備案的方式對3.6萬項次續證和變更申請進行審批。組織制訂資質認定范圍清單和遠程視頻評審規范,研究起草國家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審批層級下放方案,完善檢驗檢測查詢系統,實現機構證書、能力范圍等可查詢。
推進國家質檢中心改革。統一國家質檢中心建設標準,重點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建設國家質檢中心,提升建設質量,完善退出機制。
推動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集約化改革。推進經營性和公益性業務分開、大力推進公益類機構整合,優化布局結構。鼓勵引導地方政府和檢驗檢測機構探索適合自身特點的改革模式。
(三)嚴格監管維護社會公信。
強化監管整治。以生態環境監測、機動車檢驗、醫療器械防護用品檢驗、食品檢驗等為重點,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共檢查檢驗檢測機構1.67萬家次,對近三分之一的機構作出行政處罰和行政處理,撤銷、注銷227家機構資質,移送公安司法機關14起違法案件。
構建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機制。強化食品檢驗和生態環境監測等高風險領域盲樣考核,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檢驗檢測機構明察暗訪,向社會開放檢驗檢測報告編號覆蓋14億份檢驗檢測報告,累計查詢量61萬余次。
推進部門聯合監管和區域協同監管。會同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和國家藥監局聯合通報國家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結果;會同公安部交管部門聯合通報機動車安檢機構違法違規查處結果。
(四)服務發展彰顯本質屬性。
加強安全保障。3299家食品檢驗機構承擔食品抽檢任務695.7萬批次,771家司法鑒定機構和3153家公安刑事技術機構通過資質認定。
促進質量提升。針對國產檢測儀器儀表結構性矛盾突出、自主開發能力不足等問題,組織開展專題研究,推動國產檢測儀器產業高質量發展。
落實攻堅任務。公布道路貨運車輛“三檢合一”檢驗檢測機構名單,連續三年聯合開展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專項檢查,檢查生態環境監測機構2608家,考核機構6471家次,查辦違法違規案件299起。
支撐新興產業。在工業互聯網、新能源汽車等領域批準籌建5家國家質檢中心,提升重點產業的技術支撐能力。
服務社會公眾。組織開展“世界認可日”“全國檢驗檢測機構開放日”等活動。
便利國際貿易。在礦產品、水質和食品檢驗領域,邀請27個國家43家實驗室參加國際檢驗檢測能力驗證,推動檢驗檢測結果國際互認。進一步擴大內地認證檢測市場對港澳開放,允許港澳檢測實驗室承擔CCC目錄內所有產品的檢測業務。
加強安全保障。3299家食品檢驗機構承擔食品抽檢任務695.7萬批次,771家司法鑒定機構和3153家公安刑事技術機構通過資質認定。
促進質量提升。針對國產檢測儀器儀表結構性矛盾突出、自主開發能力不足等問題,組織開展專題研究,推動國產檢測儀器產業高質量發展。
落實攻堅任務。公布道路貨運車輛“三檢合一”檢驗檢測機構名單,連續三年聯合開展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專項檢查,檢查生態環境監測機構2608家,考核機構6471家次,查辦違法違規案件299起。
支撐新興產業。在工業互聯網、新能源汽車等領域批準籌建5家國家質檢中心,提升重點產業的技術支撐能力。
服務社會公眾。組織開展“世界認可日”“全國檢驗檢測機構開放日”等活動。
便利國際貿易。在礦產品、水質和食品檢驗領域,邀請27個國家43家實驗室參加國際檢驗檢測能力驗證,推動檢驗檢測結果國際互認。進一步擴大內地認證檢測市場對港澳開放,允許港澳檢測實驗室承擔CCC目錄內所有產品的檢測業務。
(五)強基固本提升能力。
切實加強制度和規劃體系建設。做好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立改廢”工作,加快《認證認可條例》修訂工作,組織《認可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等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制修訂。開展《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效果評估,組織“十四五”發展規劃研究。
著力提升監管隊伍能力。舉辦認證監管、認可檢測監管業務能力提升專題培訓,開發認證監管、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管系列培訓教材、培訓課件和典型案例,開展“送檢驗檢測監管知識下基層”活動,開通“全國檢驗檢測綜合服務平臺”,全面提升基層一線的認證檢測監管能力。
“十三五”時期檢驗檢測服務能力:
截至2020年底,檢驗檢測市場主體達4.8萬家,出具檢測報告5.9億份;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業產值達4000億元,成為全球增長最快、最具潛力的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市場,涌現出一批具有較強技術、服務和品牌影響的認證檢測機構。
2021年重點工作
(一) 加強規劃引導與制度建設。
組織制定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十四五”規劃,加快《認證認可條例》修訂步伐。
健全行業標準體系,修訂《認證認可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程序》,加強團體標準、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之間的協調配套,加強疫情防控相關合格評定標準研究,推動新領域認證認可標準制修訂工作,積極參與合格評定國際標準和規則的制定。
(二)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
深化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在全國范圍內推進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制度,逐步實現證書電子化,發布資質認定領域范圍清單,研究下放國家級審批層級的改革措施,確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完善國家質檢中心管理。研究制定進一步規范國家質檢中心管理的意見,加強國家質檢中心行為監管,強化退出機制,實施動態管理。
(三)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提高行業整體競爭力。積極推進事業單位性質檢驗檢測機構的改革;大力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積極鼓勵私營企業發展;支持龍頭骨干企業加快發展,打造一流品牌;引導扶持中小型機構走“專精特新”道路,脫穎而出。
提升專業技術自主創新能力。瞄準國際技術前沿,推進檢驗檢測認證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實施,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突破一批基礎性、公益性和產業共性技術瓶頸。組織開展基于模塊化組合的智能認證模式試點工作。鼓勵檢驗檢測機構參與設計研發,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不斷提升我國檢驗檢測儀器設備的自主創新能力。
優化“一站式”服務。支持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從提供單一檢測服務,向參與產品設計、研發、生產、使用全生命周期提供解決方案發展。
積極推進重點領域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在食品、兒童玩具、輕工紡織、生態環境等領域組織實施能力驗證、實驗室間比對、技能競賽、現場盲樣考核等活動,推動提升檢驗檢測公共服務能力。
(四)推進質量提升行動。
持續提升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能力。積極推進“國家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示范區”和“國家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完善建設條件、工作程序和后評估措施,發揮產業集聚效應。
組織實施檢驗檢測促進重點產業優化升級行動,組織實施“檢驗檢測共性技術平臺服務工程”,重點在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業、新材料、智能及新能源汽車、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領域,規劃建設一批高水平國家質檢中心。支持檢驗檢測機構參與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突破一批行業急需的檢驗檢測技術。
(五)拓展國際合作領域。
健全我國IEC合格評定體系運作機制。增加各體系參與互認的領域及項目,提升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行業企業的參與度,形成“總體協調、優勢互補”的工作合力,打造“IEC合格評定體系中國聯盟運作”品牌。
推進“一帶一路”、自貿區建設、RCEP協議中的合格評定互認工作。鼓勵開展“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的技術培訓、援建共建、標準比對、能力驗證等合作,力爭實現重點區域/國家合格評定互認新突破。
全面參與IEC、ISO等國際組織相關工作,積極推薦我國專家擔任管理層和工作組職務;深入推動與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開展合作,積極探索以合作項目為紐帶的新型合作模式,合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提升工程”,促進檢驗檢測能力提升和結果互認。
(六)強化系統監管。
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以機動車檢驗、生態環境監測、食品檢驗、醫療器械檢驗等高風險領域為重點,保持對突出問題、突出風險的高壓監管態勢,推動分類監管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有機融合。
強化風險監測預警和追溯。推進檢驗檢測行業監測大數據平臺運行,在機動車檢驗等高風險領域開展專項行業監測分析,完善風險監測指標體系。加強檢驗檢測資質認定評審工作的廉政風險防控,嚴把檢驗檢測機構準入關。
推進信用監管。落實總局《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完善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名單管理,強化失信懲戒,推動建立信用評估機制、部門聯合懲戒機制、嚴重違法失信主體信用修復機制。
創新智慧監管。完善“互聯網+監管”模式,加快建立智慧監管平臺,構建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機制,運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提高監管效率。繼續加強與海關、公安等政府部門和主要電商平臺的認證信息聯網核查,完善檢驗檢測信息查詢平臺,推動社會共治。
(七)健全社會共治機制。
加強部門協作。完善全國認證認可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明確部際聯席會議的工作職責、工作機制和工作規則,拓展部際協作領域,提升部際協作層次。
地方層面,要加快建立健全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工作的協作機制,在環境監測、機動車安檢等領域與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聯合監管、聯合懲戒。
強化行業自律。引導從業機構通過自我聲明、公開承諾、信息公示等方式,嚴格落實從業機構主體責任。推動行業協會、商會等建立健全行業經營自律規范、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引導行業自我約束、自我激勵。
加強社會監督。完善投訴舉報平臺,暢通群眾舉報渠道。開展明察暗訪工作,完善暗訪線索與行政監管的銜接機制。探索建立“吹哨人”、內部舉報人等制度,鼓勵同業監督。
(八)增強隊伍能力素質。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以能力提升為根本,著力加強自身建設,著力解決能力素質與職責使命不相適應的短板問題,以隊伍的高素質促進行業的高質量發展。
加強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專家隊伍動態管理,優化評審員選派和現場評審機制,加大培訓考核和監管力度,不斷提升評審員隊伍的能力水平。
來源:國家認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