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檢測過程中,檢測人員常常會對檢測結果最后保留幾位有效數字以及數值如何修約存在疑問。那么,到底怎么確定有效位數呢?數值修約又該如何進行?下面迪瑞科特老師將為您解惑。
一、有效數字保留
檢測結果最后保留的有效位數,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來確定:
1、依據標準方法中數據有效位數的規定;
2、依據測量儀器的精密度、器具的分辨率;
3、上級主管部門或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數值修約規則
根據GB/T 8170-2008《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歸納修約規則如下:四舍六入五考慮,五后非零則進一,五后皆零視奇偶,五前為偶應舍去,五前為奇應進一。具體如下:
1、擬舍去的數字的最左邊一位數字小于5,則舍去,保留的數字不變;
例:將12.1498修約到個數位,得12;修約到一位小數,得12.1;
2、擬舍去的數字的最左邊一位數字大于5,則進1,即保留的數字最后一位加1;
例:將1268修約到“百”數位,得1300;修約到“十”數位,得1270;
3、擬舍去的數字的最左邊一位數字是5,且其后面跟有非0數字時,則進1,即保留的數字最后一位加1;
例:將22.5002修約到個數位,得23;
4、擬舍去的數字的最左邊一位數字是5,且其后無數字或皆為0時,若保留數字的最后一位為奇數(1,3,5,7,9),則進1;保留數字的最后一位為偶數(0,2,4,6,8),則舍去;
例:將8.05000修約到一位小數,得8.0;1.75修約到一位小數,得1.8;
總結:四舍六入五考慮,五后非零則進一,五后皆零視奇偶,最末一位總是偶。
5、不得進行連續修約。即擬修約數字應在確定修約位數后一次修約獲得結果,不得多次按規則連續修約。
例:15.1454修約到一位小數,得15.1,而不是連續修約后的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