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象局第31號令《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已于2016年4月7日公布,并于2016年10月1 日起施行。為了規范防雷裝置檢測市場有序發展,按照國務院今年6月《關于優化建設工程防雷許可的決定》(國發〔2016〕39號)的要求,國家將全面開放防雷裝置檢測市場,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防雷技術服務!
現上海市質監局會同市氣象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對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機構開展聯合評審和監管工作的通知》,跨出了“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防雷技術服務”的實質性一步。另外,將于2017年1月1日實施的《上海市檢驗檢測條例》,明確提出“市質量技監部門應當會同其他資質許可部門建立聯合現場評審制度,組建聯合評審專家組,對檢驗檢測機構同時申請多項資質許可或者申請相關資質許可的復審,實施聯合現場評審。”目前,上海市聯合評審模式取得良好效果,對包括公共場所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公安刑事技術機構、司法鑒定機構、農產品檢測機構、建工領域檢測機構、職業衛生評價機構等檢驗檢測機構探索聯合評審和聯合監管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形成了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