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對初評,監督評審、復評審的不符合項處理方式不一樣,對一般不符合和嚴重不符合的處理方式也不一樣,我們分類來說明:
初評:
1.對嚴重不符合項的處理措施:
如果評審組發現嚴重不符合項時,評審組可根據評審總體發現做出以下推薦意見:
a.現場跟蹤驗證;
b.不推薦認可相關檢測或校準項目;
c.不推薦認可。
d.如果評審中發現實驗室存在誠信問題,評審組應于評審后立即將評審報告提交CNAS秘書處。
2.對一般不符合項的處理措施:
實驗室應在3個月內完成糾正與糾正措施。
監督或復評審
1.對嚴重不符合項的處理措施
a.限期實驗室在1個月內完成糾正和糾正措施,并進行現場跟蹤驗證;
b.暫停或撤銷相關檢測或校準項目;
c.暫停或撤銷認可資格。
對暫停或撤銷部分認可項目或認可資格的推薦意見,評審組應在評審后立即將此信息通報CNAS秘書處
2.對一般不符合項的處理措施
對于一般不符合項,CNAS要求實驗室在2個月內完成整改。
如果實驗室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評審組應在評審報告中說明此情況,可以建議暫停對該機構的認可或部分能力的認可,直至其完成糾正措施并驗證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