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各資質認定技術審查部,各資質認定獲證檢驗檢測機構: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7日
(信息公開類型:主動公開)
關于深化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七條措施
為深入貫徹“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推動河北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促進全省檢驗檢測機構高質量發展,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工作的意見》有關要求,提出有關措施如下:
檢驗檢測機構申請資質認定事項的承諾時限為50個工作日內。其中,受理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技術評審不超過30個工作日,審批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發證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各類變更事項的辦理時限不超過15個工作日。
三、簡化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申請材料
檢驗檢測機構申請資質認定涉及提供主體資格證明、固定場所產權(使用權證明)、鑒定資格證書(適用刑事技術機構)材料時,可選擇告知承諾方式,填寫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持續放寬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簡易擴項項目數量
五、簡化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復查換證評審方式
檢驗檢測機構在上一證書周期內無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行為的,且2年內接受過省、市監督檢查或現場評審的,在不涉及最高管理者、技術負責人、授權簽字人、質量負責人等關鍵崗位人員調整、未增加檢驗檢測項目的情況下,申請延續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時,可采取書面審查方式進行技術評審。
檢驗檢測機構在申請新增檢測項目等需要進入現場評審的資質認定申請事項,因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等原因造成不具備進入現場評審條件時,可采用遠程評審方式進行技術評審。
七、強化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事中事后監管
強化對社會關注度高、風險等級高、投訴舉報多的重點領域、首次取得資質認定證書及延續資質認定證書機構的監管力度,嚴查虛假數據、不實數據等違法行為。重點對采用告知承諾、文件審查、遠程評審方式申請資質認定的機構進行監督檢查,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認定的,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等規定撤銷資質認定,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資質認定。
(來源:河北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