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出具檢驗結果失實案”傳的沸沸揚揚,經官方調查、審理確認,該單位出具的編號為AH2017-SSJ-00977的檢驗報告檢驗結果描述與樣品標簽實際情況存在偏差,違反了資質認定相關要求,屬于出具的檢驗結果失實。
據合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官網2019年2月12日發布的(皖合)質監罰字〔2019〕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違反了《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和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合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決定責令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整改編號為AH2017-SSJ-00977的檢驗報告,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處以罰款伍仟元整(¥5000.00元)。
現如今,市場監管部門對檢驗檢測活動的事中事后監管越來越嚴,對存在違法違規情況的檢驗檢測機構也是嚴懲不貸。所以,已經取得CMA/CNAS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依法開展檢驗檢測活動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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