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CMA和CNAS之外,誠信建設對于檢驗檢測機構分包也有額外要求:
1.分包時,除分包機構具備能力外,還應考慮是否分包給誠信達標的檢驗檢測機構;
——上述誠信達標機構是指符合并達到GB/T 31880的要求。具體可參照新國家標準GB/T 36308的要求,除否決項沒有外,按照自我評價+在線評審+現場評審+第三方誠信度測評+年度監(jiān)督(并提交信用報告)+社會監(jiān)督(5+1評價模式)獲得第三方機構頒發(fā)的證書。
2.檢驗檢測報告是否清晰標明分包方出具的檢驗檢測結果,包括分包方的單位名稱、資質認定證書編號、標識、分包機構的誠信狀況等基本信息。
——分包機構的誠信狀況:是否有暫停、注銷、違規(guī)違法、撤銷等現象,是否有誠信自我聲明、誠信報告、誠信達標證書、誠信教育培訓記錄等誠信信息。
鼓勵檢驗檢測機構按照上述兩個國家標準開展誠信建設及自我評價,其優(yōu)勢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