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誠信問題已經不止于日常生活中遇見的假冒偽劣、隨意被獲取的“大數據”、“搭售陷阱”(如旅游網站捆綁銷)、網購產品沒有說的好。在我國檢驗檢測服務業,也面臨個別檢驗檢測機構整體素質不高、管理混亂、能力不足、誠信缺失的問題,導致檢驗檢測有效性和公信力易受社會質疑,影響到檢驗檢測服務業的良性發展。
因此,檢驗檢測機構誠信建設工作勢在必行,亟待加強。
2018年6月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批準發布了GB/T 36308-2018《檢驗檢測機構誠信評價規范》,即將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實施。該標準在GB/T 31880-2015《檢驗檢測機構誠信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檢驗檢測機構誠信建設現狀,從法律要求、技術要求、管理要求、責任要求4個方面對誠信建設評價指標進行了細化和設計。
鼓勵檢驗檢測機構按照上述兩個國家標準開展誠信建設及自我評價,以利于:
1.參與誠信建設試點工作,榮獲“全國檢驗檢測機構誠信建設試點單位”稱號,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誠信達標證書》和《檢驗檢測機構誠信等級證書》,提升市場競爭力;
2.利于擴大機構品牌影響力,凡誠信達標機構均可根據有關規定在檢驗檢測報告封面使用“全國檢驗檢測誠信達標機構”標志的資格,增加機構的權威性,提升機構的社會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