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認監(jiān)委在官網(wǎng)發(fā)布關于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工作采用相關認證認可行業(yè)標準的通知(國認實〔2018〕28號)。通知明確,2018年6月1日起在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和管理中開始試行認證認可行業(yè)標準,2019年1月1日全面實施。具體通知如下:
一、使用下列認證認可行業(yè)標準作為相關領域檢驗檢測機構的資質認定評審依據(jù)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繼續(xù)遵循“通用要求+特殊要求”的模式。
(一)通用評審要求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RB/T 214-2017),適用所有檢驗檢測領域。
(二)特定領域評審要求
1.《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機動車檢驗機構要求》(RB/T 218-2017),適用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和汽車綜合性能檢驗機構等。
2.《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司法鑒定機構要求》(RB/T 219-2017),適用司法鑒定機構。
二、使用《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評審員管理要求》(RB/T213-2017)作為資質認定評審員管理依據(jù)
三、使用《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食品復檢機構要求》(RB/T 216-2017)作為食品復檢機構名錄公布的條件要求
四、過渡期安排
前述五項認證認可行業(yè)標準于2018年6月1日起在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和管理中開始試行,2019年1月1日全面實施。
五、文件替代要求
2016年5月31日國家認監(jiān)委印發(fā)的《國家認監(jiān)委關于印發(f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及釋義》、《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員管理要求》(國認實〔2016〕33號),2015年7月29日發(fā)布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司法鑒定機構要求》,于2019年1月1日過渡期結束后失效,由前述認證認可行業(yè)標準替代。